(聲明:刊用中國《中華文摘》稿件務經書面授權)
文/王和巖 羅昌平
宋平順涉嫌利用職務為港商謀取利益一事,實際指向10年前天津轟動一時的“永基非法集資案”;其情婦的關聯(lián)生意,則來自天津市公安及交管系統(tǒng)。
7月5日下午,新華社正式發(fā)布消息:今年6月3日,天津市政協(xié)主席宋平順自殺身亡。中共中央紀委會同有關部門對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調查。
新華社消息稱,宋平順道德敗壞,包養(yǎng)情婦;濫用手中權力,為情婦謀取巨額不正當利益。情節(jié)嚴重,影響惡劣,其行為嚴重違反了黨的紀律。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中共中央紀委決定并報經中共中央批準,開除宋平順黨籍。
有關宋平順自殺的消息,自6月6日起在社會上已經多有傳聞。香港《大公報》、新加坡《聯(lián)合早報》等海外媒體曾有披露,《南方都市報》亦于6月10日和11日連續(xù)兩天報道宋平順自殺身亡的消息。但天津官方對此未作回應。
今年62歲的宋平順,河北深澤人。1963年7月,宋平順從天津市公安學校外文班畢業(yè)后,進入天津市公安局一處工作。之后20年,他從普通科員一步步升到副處長位置。
1983年,宋平順升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長、黨委常委;5年后,官至天津市委政法委副書記,市公安局局長、黨委書記,武警天津市總隊第一政委。1993年,宋平順升任天津政法委書記,并當選天津市副市長、市委常委。2003年1月,宋任天津市政協(xié)主席,但仍兼任天津市委政法委書記,直至2006年3月才卸去政法委書記一職,專職任政協(xié)主席。
宋平順在天津政法界浸淫40余年,是當地赫赫有名的實權人物。
記者獲悉,今年6月3日晚,宋平順被發(fā)現死于其在天津市政協(xié)的辦公室,官方通報稱其死因為“自殺”。
6月8日,天津市委書記張高麗在向局級干部傳達此案時稱,目前掌握的證據顯示,宋平順涉嫌利用職務為港商謀取利益;包養(yǎng)情婦,并生有一子。
重提“永基非法集資案”
據接近專案組的人士稱,宋平順涉嫌利用職務為港商謀取利益一事,實際指向10年前天津轟動一時的“永基非法集資案”。
上世紀90年代初,香港商人梁志彬經某部委當時一位高層人士介紹,與時任天津市政法委書記宋平順相識。依靠宋的背景,為人活絡的梁志彬很快在天津打開了局面,以香港基信企業(yè)有限公司之名,與隸屬南開區(qū)建委的南開區(qū)建設開發(fā)公司合作,成立了天津永基房地產開發(fā)公司(下稱永基公司)。
工商資料顯示,永基公司成立于1993年1月8日,注冊資本共計300萬美元,中方現金出資147萬美元,占49%;港方出資153萬美元,占51%。
港商梁志彬擁有英國國籍,其住址為香港跑馬地山村道45-47號9樓。在合資公司中,梁出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長。
知情者回憶,在天津市、南開區(qū)兩級政府的強勢支持下,1995年前后,永基公司獲得了開發(fā)房地產的項目批文,集資40多億元人民幣的申請亦迅速獲準實施。
1995年1月,經天津市、南開區(qū)兩級外經貿委批準,永基公司獲準設立北京辦事處,設址于北京市朝陽區(qū)東大橋路5號。自此,永基公司的集資招商廣告遍布京津兩地,號召市民、各單位集資。
根據當時永基公司的集資方案,投資者與該公司簽訂購房合同書,并辦理法律“公證書”。時至1998年,南開區(qū)房地產管理局為業(yè)主辦理了“房產證”;之后,業(yè)主們又委托其物業(yè)公司代為出租,并簽訂了租房協(xié)議書。
永基公司的內部資料稱,其完工的項目包括高層住宅樓三棟(永基花園),高層寫字樓兩棟(永基大廈),大型商城一座(永基商城),地下停車場兩處,總建筑面積16.26萬平方米。據后來公布的數字,公司集資總額高達43億元。尤其是南開區(qū),各黨政機關幾乎人人均有投資。
知情者介紹,時至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時,港商梁志彬攜款外逃。事隔不久,永基公司公告稱其與業(yè)主所簽合同作廢。這意味著所有投資者都是非法集資的參與者,風險自擔,后果自負。
1999年2月24日,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發(fā)文,將永基公司的集資回購業(yè)務定性為“亂集資”,由政府幫助永基公司進行整頓,日常普通業(yè)務仍由永基公司辦理。
2001年,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就此事批復天津分行稱,“鑒于此非法集資案涉及面廣、情況復雜,你分行應當積極協(xié)助當地政府做好債權債務清理清退的組織工作。在處理中應注意區(qū)分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集資性質的行為與真實合法的房產交易行為!
“永基非法集資案”由此進入清退高潮。2001年10月,永基公司與天津市、南開區(qū)兩級房管局發(fā)布了注銷“房屋產權證”的告示,其理由是,合同被中國人民銀行定性為亂集資。
由于廢除了業(yè)主的合同和《產權證》,沒收房產,如夢初醒的投資者群情激奮,不斷上訪。天津市政府迫于壓力,決定償還投資者的本金,但不支付利息。據悉,這一巨額窟窿是由南開區(qū)政府和天津市開發(fā)區(qū)填補的。
永基公司起步之時的1993年,適逢宋平順任天津政法委書記。直至2006年3月宋卸去該職,其掌控天津政法大權長達13年。永基非法集資案發(fā)生后,凡因此案起訴永基公司或地方政府,天津各級法院均不予立案。
目前尚不清楚宋平順涉及“永基非法集資案”究竟有多深,但此事在天津市可謂家喻戶曉。
7月6日,記者在天津市工商局查閱永基公司檔案時被告知:該公司因涉及宋平順案,已被專案組封存了所有資料,未經特批不得調閱。
情婦許某的關聯(lián)生意
記者從天津市工商局檔案室獲知,與永基公司一同被專案組封存的,還有由許某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三家企業(yè)。
知情者介紹,許某,女, 40多歲。其公開身份為港商,卻是地道的天津人,有明顯的北方口音。
“新華社通報中所指的宋平順的情婦,實際就是許某!7月6日,天津市紀委一名高級官員告訴記者,目前許某已經被有關部門控制。
當日上午,記者在天津市工商局一樓大廳以“許某”之名檢索,發(fā)現由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(yè)共三家——北方信息產業(yè)(天津)有限公司、順風(天津)消防設施維修檢測有限公司、順安企業(yè)(天津)有限公司。其中,前兩家企業(yè)為外資獨資企業(yè),后者為中外合資企業(yè)。
記者隨即前往該局六樓檔案室,在電腦上查詢“北方信息產業(yè)(天津)有限公司”的檔案時,發(fā)現屏幕上的頁面清一色顯示:“無權限”。工作人員隨即證實,其他兩家企業(yè)資料亦無法閱讀。
天津市工商局一位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,許某的三家公司和梁志彬的永基公司,未經專案組批準,本地公檢法機構亦無權閱讀。
據天津市企業(yè)黃頁信息,順安企業(yè)(天津)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5月2日,主營業(yè)務是專業(yè)從事消防工程、智能建筑、電子工程、建筑裝修等。其200萬美元注冊資本,順風集團(香港)有限公司出資150萬美元,占75%;天津市順英達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出資50萬美元,占25%。
北方信息產業(yè)(天津)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5月13日,由順風集團(香港)有限公司獨資擁有,主營業(yè)務包括計算機網絡工程和消防設施工程兩大塊。
該公司公示的已承攬工程中,包括天津市公安局110指揮系統(tǒng)的小型機集成項目工程、圖像監(jiān)控系統(tǒng)工程、DLP大屏幕等。該公司還承攬了天津、重慶兩直轄市的119部分工程,如天津的350兆警用集群系統(tǒng)建設工程、消防調度指揮及辦公自動化系統(tǒng)工程技術監(jiān)理等。
此外,該公司還接下了天津市道路交通違章自動監(jiān)控系統(tǒng)、公安交通管理局數字程控交換機系統(tǒng)工程、環(huán)保12369舉報熱線系統(tǒng)工程,以及天津市駕駛員模擬駕駛系統(tǒng)。
需提及的是,上述工程無一例外來自公安及交管系統(tǒng),均屬于曾任天津市公安局長、市政法委書記宋平順的權力范圍。
上述兩公司的工商登記地址,均為天津港保稅區(qū)國貿路18號416室。記者7月6日驅車至此,在一片工地上找到了全長不過100米的國貿路。許某的兩家公司即位于路一端的騰達大廈六樓,但此時已空無一物。
據大廈物業(yè)公司負責人介紹,這兩家公司在一個月前即已清空外搬,目前不知其蹤。
知情者介紹,許某的另外兩個利益之源,是2000年8月開業(yè)的順風(天津)消防設施維修檢測服務公司,和1998年5月成立的天津市機動車駕駛適應性檢測中心。前者法定代表人為許某本人,該公司主業(yè)是消防設施的檢測、維修和保養(yǎng)等;后者隸屬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,法定代表人為武長順。
巧合的是,該兩家機構的地址,均曾設于天津市河北區(qū)南口路18號。據知情者介紹,天津市機動車駕駛適應性檢測中心本歸屬市公安交管局,但2004年起即已由許某承包經營。
這個檢測中心是天津市所有機動車駕駛員檢測、辦證、年檢的場所,駕駛員體檢也要在這里進行。一名駕駛員的體檢費用為95元,換一次證也需要五六十元。但知情人士透露,多數情況下,辦證人根本不用體檢,檢測中心的人只管收錢、蓋章。
6月14日,記者曾至該檢測中心采訪。但見大門緊閉,門口的告示稱:按照上級部門的部署,駕駛員體檢地點作變動。公布的28個新體檢地點分布在天津各個區(qū)的醫(yī)院。
告示上沒有解釋體檢地點變動的原因,落款日期為“6月4日”——此即宋平順死亡次日。
(摘自《財經•雙周刊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