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工妹懷了別人的孩子,怕影響和男友的感情,在剛生下時就將其狠心勒死并扔掉。20天后,警察通過DNA鎖定了犯罪嫌疑人。記者昨天獲悉,朝陽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從輕判處打工妹有期徒刑一年半。
王麗(化名)是外地來京務工人員,住在朝陽區(qū)將臺鄉(xiāng)。她起初和男友董先生戀愛。兩人分手后,王麗與其他男子同居并懷上對方的孩子。去年年底,王麗與董先生和好,但她沒有告訴男友自己已懷孕。
王麗在供述中說,自己曾經(jīng)很為難,一直沒敢把實情告訴董先生,生下來怕將來男友知道影響感情,打掉孩子又怕影響生育能力,只好一天天拖著隱瞞。今年1月2日晚上,獨自在家的她突然感到腹痛,不多時產(chǎn)下一男嬰。因男嬰不停啼哭,王麗害怕鄰居聽到會告訴男友,于是狠心剪下一段燈繩,將男嬰勒死。隨后,她將孩子包裹起來,塞進塑料袋,趁著夜色扔在附近的垃圾堆里。
第二天下午,一名拾荒者來到垃圾堆旁,打開王麗扔下的塑料袋,發(fā)現(xiàn)里面有一名死嬰。驚嚇之余,拾荒者打電話報警。公安機關(guān)通過檢查,認定該男嬰是非正常死亡。由于沒有其他線索,公安機關(guān)對附近3個村的住戶進行排查,對數(shù)百名女性挨個取血樣調(diào)查。1月21日,經(jīng)過血樣中的DNA比對,公安機關(guān)鎖定王麗是死嬰的生母。
直到此時,王麗才知道事情瞞不住了。她如實供述后,朝陽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她提起公訴。在法庭上,王麗稱此事完全是害怕男友知道,孩子一哭就趕緊勒死了,都沒看清楚是男孩還是女孩。她不知道勒死自己親生的孩子是犯法的。
后經(jīng)鑒定,王麗在勒死孩子時患有抑郁癥,是限制責任能力人。法院認為,王麗法制觀念淡薄,故意殺死剛出生的男嬰,其行為已構(gòu)成故意殺人罪。鑒于她案發(fā)時是限制責任能力人,認罪態(tài)度較好,法院予以從輕判處。(劉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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