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底哈爾濱發(fā)生寶馬車撞人案件,媒體一窩蜂似地作種種猜測,質疑司法機關的處理結果,斷言案件背后隱藏著權力腐敗。一些學者分析這一現象時,認為它反映了當前社會普遍存在的“仇富心理”。
大家都是從普遍貧困中走過來的,平等地體味過窮日子的滋味,現在眼看著一部分先富起來了的人住豪宅、坐香車、吃奇珍、養(yǎng)名犬,說有點心理不平衡是可以的,但未必仇視。天下沒有無緣無故的愛,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。人家憑本事發(fā)家致富,礙不著誰,干嘛忌恨人家?況且我們的政策方針是先富帶后富,最后達到共同富裕,對在康莊大道上先走一步的人,多向人家學習取經才對,哪來的仇恨!因此,我不大贊成“仇富心理”的說法。
如果說真有“仇富心理”,那也是針對富裕階層中少數不仁不義不法之徒。一些人的發(fā)跡并非光明正大,他們趁經濟體制改革之機巧取豪奪,鯨吞國有資產和集體財富,一夜之間成為暴發(fā)戶;一些人對自然資源狂采亂挖,瘋狂掠搶,肆無忌憚地破壞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,危及大多數人的利益和子孫后代;一些人目無國法,走私販私,偷逃國稅,騙取貸款,制售偽劣商品,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,破壞市場經濟秩序;一些人暴富之后奢侈無度,沉溺酒色,豪賭成性,敗壞公德良俗;一些人恃財居傲,霸氣沖天,欺貧凌弱,侮辱員工,欺壓鄰里;一些人匪氣十足,占山為王,欺行霸市,豢養(yǎng)打手,制造血案;一些人交結“官府”,或本人就是官員的公子千金,憑借權力聚斂財富,向境外轉移財產,在他國購置房產,身帶多國護照,一有風吹草動就溜之大吉。大家對這些人心存憤懣和鄙視,是出于人間道義和良知,不屬仇富的心理活動。大家“仇”的是這些人的丑惡行徑,而不在于他們是富人。
對生財有道的富人和堂堂正正的高收入“白領”,人們沒有“仇”。他們勤奮、睿智,重信義、守法度,用誠實勞動和創(chuàng)業(yè)成果奉獻社會,報效國家,是事業(yè)的成功者,是現代化建設的杰出人物。這樣的實業(yè)家、金融家、企業(yè)管理者、律師、會計師、教授學者、演藝明星、體育英豪,不是太多,而是太少。對他們,應當愛護有加,切實保護其合法權益。
“仇富心理”云云,盡管不大妥當,但也反映了當前貧富差距過大所造成的社會裂痕。古人云“不患寡,而患不均”。均,即公平,只有相對的意義,絕對的均是不存在的。但是,貧富差距懸殊絕不是好事。我們正在致力于構建和諧社會,公平才能和諧,不公平必然出現磨擦和對抗。當務之急,是對業(yè)已存在且有加劇之勢的過度分配不均加以調控,將其控制在合理的社會能夠承受的范圍之內。最有效的辦法是制定和修改相關法律,確定合理的分配制度,完善個人所得稅制,健全社會保障體系,使社會成員對財富的占有趨向公平。同時要強化司法和行政執(zhí)法,依法遏制和制裁形形色色的違法斂財行為,消解社會矛盾,彌合社會裂痕。這樣,公眾心理就會更加平和,既不“仇富”,也不嫌貧,社會也就會更加和諧。
來源:人民法院報 作者:張吉